湖熟中学开展“弘德育人,廉洁从教”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14/4/9 6:49:25 出处:本站 作者:13682 有1494位读者读过
湖熟中学开展“弘德育人,廉洁从教”主题
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党风廉政建设电视会议精神,依据《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江宁教工委字﹝2014﹞8号),现制定开展湖熟中学“弘德育人,廉洁从教”主题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创建苏南现代化样板区,办好让群众满意的教育”主题,在党员干部、教师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师德修养教育、廉洁从教教育、整治庸懒散奢、改进工作作风等系列主题活动,着力解决在少数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党性不强、工作不力、作风不正、为政不廉的问题,着力解决少数教师中存在的师德不高、行为不端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廉洁文化进学校工作,努力营造廉洁为官、廉洁从教的氛围,为江宁教育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教育时间和对象:
1.时间:2014年4-9月份
2.对象:在党员干部、广大党员、教职工中,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弘德育人,廉洁从教”主题教育活动。
三、活动步骤和要求:
主题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深化认识阶段(4月-6月)
1、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有目的、有计划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央相关法律法规、党性修养、反腐倡廉规定、职业道德规范等文章。通过学习提高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廉洁从教自律意识,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保持教师群体和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2、宣传优秀党员教师的事迹。通过校园网、校讯通、宣传栏等渠道,通过举行报告会组织教师撰写学习体会;学习全国省市区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树高尚师德的学习、讨论热潮。
3、组织学生开展“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征文比赛。
(二)自查自纠,征求意见阶段(7月-8月)
1、学校党支部通过单位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公布单位举报和投诉电话、邮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学生、家长、教职工和群众对学校、教师在师德师风、廉洁从教、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
2、学校及时将行风监督员、人大代表、学生及家长代表座谈会征求到的意见梳理反馈给相关人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针对问题分别制订整改措施,反映突出的问题要将整改情况及时在学校公示栏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群众的监督。
3、组织教师学习市区教育局相关师德师风建设文件要求,重温廉洁从教《公开承诺书》,要求教师从是否存在从事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的问题;是否存在教师之间互相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的生源的问题;是否存在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与其他教师组成班子,在家中或在外租用场地进行补课或家教的问题;是否存在为退休教师介绍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的问题;是否存在利用家长委员会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的问题;是否存在向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好处和收受家长给予的礼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礼品的问题等方面进行自查,并如实填写《自查表》,学校根据教师自查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
(三)检查评议,整改提高阶段(9月)
1、学校要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检查、核实。
2、学校要针对座谈会和问卷情况对教师、工作人员的个人剖析材料和整改措施进行评议,及时将评议意见反馈给教师和工作人员,并督促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整改。
3、学校组织教师签订廉洁从教《公开承诺书》。修改或完善教师年度考核条件,将教师师德表现和廉洁从教的情况纳入重要的考核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4、9月上旬,学校在教师中将开展以“弘德育人廉洁从教”为主题的征文竞赛活动,择优上报评选。
附学习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3.《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江宁区湖熟初级中学
二Ο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关于开展“弘德育人,廉洁从教”主题教育活动的主要学习目录》
(一) 法律法规教育:
1、《中共中央“八项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18号令、
(二) 党性教育: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习近平总书记在调研指导河南省兰考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3、面向未来的赶考-----习近平总书记指导河北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访记
4、全国省市区优秀教师事迹材料
(三) 反腐倡廉党风教育:
1、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聚焦中心任务 创新体制机制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四)市区教育文件:
1、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教[2013]65号)
2、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定〉的通知》(宁教[2012]59号)
3、《关于做好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公开承诺的通知》(江宁教监〔2012〕5号)
4、《关于建立“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良师德表现者档案”的意见》(江宁教字﹝2012﹞59号)
5、《关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江宁教工委字〔2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