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熟中学学生骑电动车的安全协议
发表日期:2013/12/20 19:21:42 出处:本站 作者:陶敬杰 有871位读者读过
关于湖熟中学学生骑电动车的安全协议
为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提高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学生上、放学路上安全,学校与骑电动车的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车上路。家长应要求孩子不骑电动车上、放学。学校建议乘坐合法车辆或家长接送。
2、 如学生有特殊情况,家长坚持让学生骑电动车就学,请家长主动向学校申请,并保证在路上出现交通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
3、 学校、家长有义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并经常提醒学生骑电车时时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路上不带人,并能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此协议一式两份,学生家长、学校一份
学校签字签字盖章
家长签字
湖熟初级中学
201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