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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指南

发表日期:2025/6/23 17:51:26 出处:江宁区湖熟初级中学 作者:李根节 有516位读者读过

附件4

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评审申报方式

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评审申报方式

)申报人员需在8月23日至9月22日期间,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材料均需申报单位审核后通过系统上传,无需递交纸质版,原件备查。

(二)教育教学实绩是评聘教师职务的主要依据,申报人员不仅要提供评审条件中有关教育和教学工作所要求的材料,还需提供近两年所教学科一个完整学年的教案,供评委会对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情况进行考察,学校中层管理人员还要提供近两年中一个完整学年的听课记录。

(三)今年将继续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学术成果材料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查重结果将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根据属地化原则,江宁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一级教师职称申报材料均报送至区教育局。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在9月26日前,将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连同人员报审名册(电子稿)送区教育局职称办(地点:东新北路16号10楼)。

(五)按照《关于公布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宁财综〔2023〕193号)规定收取相关评审费用,请各校(单位)在区教育局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后,根据职称办通知要求开展评审费收取工作。

二、申报流程

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 或支付宝扫码登录,个人账号登录成功后,依次选择:①个人办事→②人才人事→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④职称评审申报,进行申报。

、填报事项

系统中上传电子材料均应为PDF格式,用原件进行扫描。除基本材料和论文外,每项一个PDF,每个PDF不能大于20M。请按规定的数量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如超过限制则按规定的数量从前往后依次认可相关材料。

(一)职称申报基本信息

1. 个人基本信息:系统默认获取申报人省内参保信息,如申报人基本信息与实际不符,或照片需要更新的,请至区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卡经办网点办理,确保社保信息一致。

2. 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请填写本人信息。

3.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现职称):请下拉选择本人现职称名称(例:教育—中小学—二级教师),涉及未列职称的,请选择“其他”,并手动填写具体名称。

4.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时间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请填写本人实际情况。

5. 所属行政区划:请选择江宁区。

6. 现从事专业:请下拉选择所从事的专业(例: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教师→语文)。

7. 工作单位性质:请选择工作单位的性质(事业单位)。

8. 实际工作单位是否在江苏参保:请选择是或否。

9. 工作单位:请输入单位全称或单位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搜索按钮选择所在单位。

10. 行政主管部门:请选择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一般选择“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11. 申报专业:请下拉选择专业的最后一级子节点(例: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教师→语文)。

12. 选择申报级别、申报资格名称、申报评委会,系统根据单位行政区划、级别、专业字段筛选出可申报评委会,根据各评委会申报通知要求,选择所需申报的评委会。

13. 申报类型:选择正常申报或破格申报。

14. 从教现专业年限(教龄)、班主任工作年限、现所教学段、现所教学科、是否乡村教师:请填写本人实际情况。

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暂存,进入下一阶段信息的填写和材料的上传。

(二)学历学位信息

1. 系统自动获取教育部学历(学位)信息

2. 如新增学历学位信息时,须提供学历(学位)信息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党校、部队院校和技工院校等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按实际情况上传现专业技术资格情况(现职称)证书和聘书以及现职称评审表、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范围内人员须有定期注册页,不在定期注册范围内人员须有单位说明)。

(四)参加学术团体情况(非必填项):按实际情况填写,限 5条,附件上传任职证书或文件。

(五)社会兼职情况(非必填项):按实际情况填写,限5条,附件上传任职证书或文件。

(六)奖惩情况:按实际情况填写,限10条,附件上传相关证书。

(七)工作经历:PDF见样表,学校盖章后扫描上传,“主要从事技术工作”指的为样表中的:“从事的主要教学工作”。

(八)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至多10条(超过10年的,在系统中填写内容填近10年的),PDF见样表,学校盖章后扫描上传,另需上传经学校公示并盖章的任课表(近三年)。

(九)任现职以来教学主要业绩成果:限10条,附件上传证书及教案。

(十)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及其他教育管理工作情况:限10条,附件上传佐证材料(如聘书、表彰证书、工作计划安排、总结等)。

(十一)任现职以来组织课外活动和综合实践活动情况:限5条,附件上传佐证材料(如聘书、证书、工作计划安排、总结等)。

(十二)任现职以来指导青年教师情况(中级职称非必填项):附件上传佐证材料(如指导协议、指导成果、过程性材料等,限3人,每人证书不超过5份。

(十三)任现职以来教科研主要业绩成果:

1. 学术成果信息 :所提交的论文如能在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检索到,需将检索的地址复制到申报系统论文栏目的指定位置所提交的论文无法在中国知网检索到的,应将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查询结果截图、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及封底合并成PDF文件上传;获奖论文要求提供获奖证书和文章PDF;论著和教材提供PDF格式电子稿(需含版权页);以上均需上传论文文字内容的WORD版本,内容不得是图片格式。申报高级教师,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教科研材料5篇(含1篇教学实践报告或教学案例,教科研人员6篇),中级限3篇。论文是每篇为一个PDF。

2. 任现职以来承担的课题(非必填项),限1项,每个课题应含3种材料:(1)立项报告,或课题下达文件(2)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发表的论文等(3)结题报告,或课题获奖证书。

(十四)任现职以来培训、进修等继续教育情况: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由系统实时记录学时并自动转入职称申报平台,也可在线打印并上传公需课学时证明;专业科目请上传《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认定表(2025版)》,并提供学时计算证明材料。附件上传继续教育证书(须有验证页)、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及相关培训证书。

(十五)工作总结:任职以来工作总结(包括专业技术能力、工作成绩及履行职责情况等),建议至少800字,请勿超过2000字。

(十六)年度考核信息:限5条,近5年。经单位盖章的任期考核表(见样表)和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表现、教书育人、教育教学实绩、教科研成果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签署具体意见)以及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年度考核证书或考核表。

(十七)学校(单位)推荐意见:按实际情况填写。

(十八)单位公示及结果报告证明:

1. 单位同意申报证明:点击模板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后,上传单位同意申报证明PDF文件(单位盖章);

2. 个人承诺书:点击模板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后,上传 PDF文件(个人手写签名)。

(十九)破格申报材料:破格申请表和破格申报相关佐证材料,学校盖章后扫描上传。

(二十)其他材料: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三方协议(实际工作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协议、申报人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合同)及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人力资源资质证书。上传材料名称分别为:“业务考核档案”、“简表”、“其他”、“乡村教师证明”、“交流证明”的材料,其中“业务考核档案”(近两学年)、“简表”必传;如果申报乡村教师,“乡村教师证明”必传;义务教育学校在编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交流证明”必传。

申报人填写完所有的信息后可以预览申报表,确认申报信息正确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此次申报,等待后续审核。点击“暂存”按钮保存此次申报的信息,在“个人中心”-“办理中”可查看暂存的信息,并可修改提交。如点击“取消申请”按钮,则删除此次申报的信息。

、其他事项

1. 申报进度查询: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个人中心”中查询申报信息、审核进度及审核意见。也可手机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在“办件” 查询审核情况。

2. 证书(申报表)查询和打印:请在当年度职称评审通过后,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查询服务”中选择“职称证书在线查询”进行证书查询、电子证书打印和申报表打印。也可在“个人中心”中,进入个人年度申报页面,下载打印签章评审申报表。

、纸质材料

1.初审通过人员到申报系统平台在线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A4 纸双面打印,加盖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公章)。

2.打印《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份(A4 纸正反打印加盖公章)。

3.教师近两年所教学科1个完整学年的教案,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另附近两年中1个完整学年的听课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