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江宁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普法考试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9/12/4 17:55:03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990位读者读过
关于组织开展江宁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普法考试的通知
教育局机关、直属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特殊学校:
“12·4”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十二月是法制宣传月。江苏省教育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教育系统干部、教师普法考试。本次考试是全省教育系统2009年“12•4”法制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举措,考试情况将作为明年 “五五”普法考核验收与表彰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推动江宁区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检验和提高广大教育行政干部与教师的法律素质,贯彻好省、市有关普法考试的相关要求,各单位要积极认真组织好本次普法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12月20日前,具体时间由各单位、学校自行确定。
二、考试内容
教育法律制度、师生权益保护制度、教育执法制度等有关知识。
三、考试对象
1.江宁区教育局机关全体在职人员;
2.江宁区教育局直属单位全体在职人员;
3.江宁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全体在职教师及行政人员。
四、考试形式
1.本次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见附件);
2.考试原则上采取集中、笔试、开卷的形式进行,也可以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具体形式由各单位、学校自行决定。
五、组织安排
1.考试、批卷和成绩统计等相关考务工作,教育局机关由局办公室与法制安全科负责,直属单位、学校由各单位、学校自行负责;
2.局机关、直属单位将批阅后的试卷统一交至法制安全科保管,各学校批阅后的试卷由各学校自行保管、备查;
3.2009年12月25日前,各直属单位、学校将考试成绩汇总表和组织考试的照片以邮件形式上报教育局法制安全科。
邮箱:573290334@163.com 电话:52284632 联系人:朱继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