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熟中学2016年度教科研考评制度和奖励制度
发表日期:2016/12/6 13:43:50 出处:本站 作者:wsj 有1307位读者读过
湖熟中学2016年度教科研考评制度和奖励制度
一、实施目的:
教育质量是学校生存发展的生命线,而质量的提高在于教师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为了有效引导、规范和激励教师自觉认真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教育教学的质量,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的氛围,积极实施“科研兴校”和“人才强校”战略,对在教育教学科研中取得突出成果的教师给予奖励,特制订以下奖励条例。
二、奖励办法:
(一)课题研究
凡参加国家、省、市、区级课题研究的课题组成员,在课题顺利结题后,奖励如下:
国家级400元/人;省级300元/人;市级200元/人;区级150元/人,课题小组组长另加50元,在课题研究期内,不能履行职责的教师不享受奖励。
个人课题研究奖励(课题需结题):
类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区级 |
200元 |
150元 |
120元 |
市级 |
300元 |
250元 |
200元 |
注:课题已立项但不能按时结题的只报销一半评审费,校级个人课题研究,能按时结题,给予研究教师100元奖励。
(二)公开课
校级公开课(教研活动课、片活动课、校际交流课、教学大检查听课、教研室集体视导课良好),经教务处统一安排,在教务处可查到公开课教案和其他教师的听课评价表,奖10元/节;
区级、市级、省级(公开课、讲座、示范课、观摩课)分别给予20元/节、100元/节、200元/节。
(三)教师听课
教师听课达学校规定节次,超过的奖2元/节。
(四)论文类评比
凡经学校教科室送报评审的论文、案例等,如未能获奖,学校补助评审费的一半,获奖的文章除补助全额评审费外,取两篇最高奖项给予以下奖励。
1.论文发表
教师在各种教育类物发表的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实验报告、经验总结、教学案例等,以同类级别论文二等奖奖励,如果在教育类核心期刊发表的,以同类级别论文一等奖奖励。
2.论文、案例评比
类 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区 级 |
100元/篇 |
80元/篇 |
60元/篇 |
市 级 |
150元/篇 |
120元/篇 |
100元/篇 |
省 级 |
180元/篇 |
150元/篇 |
120元/篇 |
国家级 |
200元/篇 |
180元/篇 |
150元/篇 |
(五)竞赛辅导奖
凡经学校教务处、教科室安排,组织学生参加区级上单科、单项比赛获奖的辅导教师或辅导学生发表文章、作品的教师给予以下奖励(音体美艺、综合实践、科技享受20%,无等级以二等奖核算)
类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区级 |
30元/生 |
20元/生 |
10元/生 |
市级 |
100元/生 |
60元/生 |
40元/生 |
省级 |
150元/生 |
100元/生 |
60元/生 |
国家级 |
200元/生 |
150元/生 |
100元/生 |
(六)校报投稿奖励
校报《湖中晓月》上投稿并被选用,奖励教师10元/篇,学生校报上发表文章的,奖励指导教师10元/篇。
(七)学校宣传报导奖
在江宁教育信息网或区级以上报刊宣传报导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区级每篇奖励30元,市级每篇奖励60元。
说明:
1.此奖励按人次类别累次核算
2.同内容论文案例获奖,以最高奖励计算,不累计
3.凡不是上述内容中的各类竞赛,或论文发表,只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不进行奖励
4.解释权归教科室。